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五大连池市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进行长水河农场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开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长水河农场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长水河农场西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1座生活垃圾处理场,采用卫生填埋工艺,日处理能力为20 t/d,设计使用年限为16年,设计库容为25.74万m3。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设施、填埋气体导排系统、覆盖和封场系统,以及配套的综合管理区、覆土备料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大连池市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联系人:何金峰;
联系方式:13555261976;
电子邮箱:104917270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哈尔滨北方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普通合伙)。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此处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链接,点击后可下载该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大连池市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