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及黑河市委、市政府对各级湖长设置要求,结合五大连池风景区境内湖泊情况,五大连池管委会各级湖长设置如下。
一、五大连池管委会湖长设立
区湖长:
侯 明 五大连池风景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区级湖长:
药泉湖湖长 宋万才(风景区党委宣传部长)
月牙泡湖长 卢旭光(管委会副主任)
五大连池湖长 刘长彦(风景区党委组织部长)
天赐湖湖长 郭进军(风景区纪委书记)
二、五大连池镇级湖长设立
五大连池风景区下辖一个乡镇——五大连池镇。
湖长:杨玉林 五大连池镇党委书记
曹利军 五大连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五大连池湖长 曹利军(五大连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药泉湖湖长 王维伟(五大连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月牙泡湖长 王印香(五大连池镇党委纪检书记)
天赐湖湖长 孙鹏(五大连池镇党委组织宣传委员)
三、村级湖长设立
五大连池镇下辖三个村。
五大连池湖长 赵国庆(龙泉村党支部书记)
药泉湖湖长 陈建颖(青泉村妇女主任)
月牙泡湖长 孙淑珍(邻泉村党支部书记)
天赐湖湖长 王前伟(邻泉村村委会主任)
四、湖长职责
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要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明确各级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